其中,“兰鱼蛋”由养殖户与流转者进行合资经营,由承包户为种植户进行统一种养,所有种植户以使用有机肥为主,通过统一种养,使水稻增产,稻米品质提高,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。
5月31日,一些农业部门还与宁波市农科院签订水稻种植、饲料、肥料、农药购销合同。
6月3日,宁波市农科院依法对“兰鱼蛋”发放了回收合同。
6月1日,宁波市农科院向农户购买“兰鱼蛋”技术资料300余份。
6月3日,宁波市农科院会同余姚市农委对“兰鱼蛋”技术资料进行初审,得到“余姚市农科院水稻‘合作社’‘合作社’的认可,再向宁波市农科院申请农产品‘合作社’资质认定,获得并批准合作社登记注册的成员为‘兰鱼蛋’生产经营许可人。”
当天,宁波市农科院一行11人对“兰鱼蛋”示范户提出了种植要求,并对“兰鱼蛋”进行了统一供种、统一技术指导、统一物资调配、统一供应养殖、统一供料销售。同时,市农科院也对“兰鱼蛋”示范户提出了要求:“一定要种植的优质水稻,否则还要向宁波市农科院申请农产品‘合作社’资质认定。”
(余姚市种子管理站 张国栋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