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养一体化在国家政策中被确诊为唯一的针对性耕地,从已经取得农业旱作补贴、转移性粮食补贴等因素,并对农业规模化经营,给予倾斜补贴。
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,虽然补贴额按土地面积计算,但是各地确权的面积还有不同,补贴对象也有所差异。
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加强种养一体化的投资支持,其中对财政补助、土地复垦、建立合作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,从而带动了种养一体化的发展,从而推动农业种养一体化的发展。
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补贴支持方式:
1、继续纳入相应产业链条,支持项目优先扶持农业,使农业规模化经营得到更加有效的发展;
2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,优先扶持农产品加工、物流、商贸、流通、科技等企业,也可探索建立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和市场营销等多种模式,拓宽农民增收渠道;
3、完善农业风险防控,把农业保险列入保险责任范围,降低农业灾害损失风险,保障农民利益。
鼓励种养一体化项目:
一是新建、扩建或改扩建项目。项目占地面积3万亩,建筑面积为26000平方米,项目资金额40000万元。
二是发展壮大项目。新建、扩建项目,要求建设用地面积500亩以上,建筑面积1000亩以上,土地使用年限为1000年以上。新建、扩建项目,一般年限1-3年。
三是新建、扩建和改扩建项目。建料、加装、预拌、发包等配套设施设备设施,建设排水、防逃设施,拟建(改建)补齐,施工建成后按要求分配,验收合格后可用于乡镇规划建设。
四是土地治理项目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,一般年限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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